离婚其间法院没判,可以再婚吗
一、离婚其间法院没判,可以再婚吗
关于尚未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能否允许再婚事宜,答案确为肯定,具体流程如下所述:首先,对于希望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法定代理人需携带相关凭证,共同前往由一方长时间居住所在地的县级市或镇级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正式申请;其次,待双方法定代理人均亲临现场后,需各自认真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紧接着,在婚姻登记人员面前,特别需要使双方法定代理人能够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上亲自签下名字以作证明;最后,根据对双方所递交证件及声明的严格审查,当符合结婚登记的所有条件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正式登记,从而完成整个再婚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离婚其他费用是指什么费用
在涉及离婚问题时,除法定的抚养费之外,还应涵盖生活费、教育费

以及医疗费等多项开支。鉴于子女在成长历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额度亦需考虑到子女的种种学习所需支出。
此外,在抚养责任的履行上,支付期限需覆盖至子女享有人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而针对特殊体质的未成年人的生育状况,可能还需要增加额外的支付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